各院系、各2015级新生: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》(教学〔2007〕3号)、《关于维护高校稳定大局,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07〕20号)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电传〔2011〕218号)的有关规定,只有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,入学复查合格、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后才能获得学籍。若省、校两级网站中无学生信息者即无学籍,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。
请各院系通知所有2015级普通高等教育新生,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,点击”学籍查询”,实名注册并登录”学信档案”中“学籍信息(图像校对)”查询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等)。
如学生发账号已被注册,请按照提示操作找回账号或联系客服热线(010- 82199588),如学生在网上查不到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,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李老师(电话:88332960)。
特此通知!
教务处
2015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