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升国旗唱国歌是爱国主义教育最庄严的形式,在校大学生有义务接受这项教育。经核实,2012年2月13日全院升国旗仪式,我院学生
蓝骏峰
等50名同学(名单附后),以种种理由故意缺勤拒不参加。
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,增强大学生的国家观念,使学生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教育制度化、规范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
经研究决定,给
蓝骏峰
等同学通报批评,每人扣德育分4分。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学院活动,培养爱国主义精神,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。
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
管理学院
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
www.zjitc.net/upfiles/glx201203021337303129.doc